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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女博士佯稱具有與神佛通靈即與惟覺老和尚感通的能力,涉嫌詐騙信徒2億6千多萬元,被判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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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女博士涉嫌佯稱具有與神佛通靈即與惟覺和尚感通的能力,要求虔誠信徒施姓與楊姓母女發心提供資金設立及經營中台禪寺的「外護」事業,母女倆對張深信不已,4年內提供2億6千多萬資金設立公司、成立廠房,卻不知錢是被設計拿去買土地、豪宅,台中地院法官依詐欺取財等罪判張姓女博士有期徒刑7年,另名聽從她指示的張姓男子被判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姓女子觀察施姓母女對宗教信仰虔誠又相當富裕,她多次以神佛及惟覺老和尚口吻對她們倆開示,同為信徒張姓男子則在旁附和,母女倆看張又吃素又打坐,對她沒有懷疑,張因指出老和尚指示為了讓她安心外護,所以要幫忙償還她的債務,還要找靠近市區的透天厝讓張居住,因此由母女倆出資頭期款購買台中價值3千3百萬的房屋,張全家入住,還要有外勞讓她無後顧之憂。

母女倆為護持惟覺老和尚弘法渡眾的外部機構,聽從指示在2010年起設立巨燊公司,又購地、設廠房、開發治癌良藥「沁露」,母女及親屬匯款2億6千多萬,卻被張姓女子與張姓男子拿去花用及購置私人財產。張後來又以惟覺老和尚發大願弘法濟世救人急需資金等理由向施要美金1千萬元,施覺得有異而未支付。

張姓女子又布局集團公司生產1000公升「沁露」,但沒有市場,僅分裝2078瓶後賣給集團旗下公司,僅有少量交易,張明知並沒有無大量交易「沁露」產品,卻開立不實統一發票虛增公司營業額,張還在2013年間涉嫌作假帳,向銀行貸款1千萬元得逞。

台中地院法官考量女博士種種犯行依詐欺取財罪、違反商業會計法判有期徒刑7年,詐欺取財共犯張姓男子判3年有期徒刑,沒收追徵不法所得,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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